关灯

网友自助信息发布区,请自行甄别真假情况

发生致死车祸后赔偿家属费用以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0
回复
203
查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7 17: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生致死车祸后赔偿家属费用以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总会受害者的出现,然而受害者的伤势情况是需要鉴定的,同时需要当事人进行赔偿,发生致死车祸后赔偿家属费用以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那海涛刑事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发生车祸后怎么赔偿伤者

车祸一般着重涉及到的就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伤势比较严重的,有可能会留下残疾的,就涉及到有鉴定费、残疾人补贴等;如果更严重的话,有死亡的情况,那么就还涉及到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主要是在伤者康复期间在医院、拿药等所花费的钱;误工费是在养伤期间耽误的工作时间,这个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算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来计算的;护理费就是在住院期间家人或者是聘请的护工所需要付的费用;至于有残疾定级的话就会有个残疾人生活补助,这个是在被定级开始当月赔偿20年,同时有关残疾人用品就需要根据医院等开具的证明来等价补助;最后针对有死亡的情况,丧葬费用就是根据当地的赔付标准来补偿,至于死亡补偿费根据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期限是10年。


车祸致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

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他人撞伤后逃逸,因为过失致被害人死亡,包括行为人肇事后将他人致伤后逃逸,误以为被害人没有受伤或伤势不重而没有生命危险,或者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被害人会被在场的群众或者过往的车辆(如事故发生在闹市区、过往行人和车辆很多的地区)救助。

在这类案件中,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交通肇事却仍然逃逸,应当均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处罚。但是如果肇事者致被害人重伤的事故发生在偏僻公路的公路、野外或者是在寒冷的深夜,肇事者明知除了自己以外他人能给予救助的可能性极小,仍然驾车逃逸,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此时肇事者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即二次肇事的情况,分两种情形:

第一、肇事者交通肇事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后逃逸,并因后一逃逸行为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前交通肇事行为和后肇事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此种情况下对之按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而适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的第三个量刑档次,在此刑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第二、肇事者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在逃跑途中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情况多由于行为人因交通肇事紧张恐惧而失控,为逃避罪责而不顾一切,驾车飞驰撞车撞人,造成多人伤亡。

行为人主观上已有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放任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死伤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实际危害了或威胁到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对后一行为应按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则行为人应当对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罪承担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按照《解释》第六条规定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因为肇事者先前的肇事行为和移动受害人的行为引起了其对受害人生命的救助义务,而行为人并没有履行自己的救助行为,致使受害人受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对受害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侵害。因此应当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如果前一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对肇事者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进行数罪并罚。

肇事逃逸过程中有加害行为的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为,如拖着伤者逃逸故意倒车轧人,将受害人抛入水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此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肇事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那海涛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发生致死车祸后赔偿家属费用以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中,是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虽然致人死亡的,但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那海涛刑事律师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那海涛律师团队成立于2004年,由多名优秀资深律师组成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均毕业于国内著名法律院校,在商业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金融证券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执业经验。

        
   

        
    其中首席律师那海涛法学本科,北京大学硕士,曾在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处工作多年,长期从事市公安局管辖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对刑事案件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的研究、操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曾担任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将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为您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免责声明:海涛律师网分享以上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网友自助信息发布区,请自行甄别真假情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实业联盟网-为中小微企业解决线上推广难题。 立即登录 立即注册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17090052610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天宫院街道

运营中心: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天宫院街道

邮编:100025 Email:2444830518qq.com

Copyright   ©2020-2022  帮实业联盟网Powered by©3.5技术支持:花猫说     ( 冀ICP备2021026513号-2 )